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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下半年毕业申报特殊情况说明

时间:2014-10-29 17:28:37

2014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
■ 毕业生网上申报

(1)考生网上申报时间:11月19日~11月23日

(2)信息确认时间:11月24日~11月26日  (学校上交省考试院时间

■ 办理毕业证时,考生申报毕业的姓名须与准考证、申报表、身份证、专科毕业证上的姓名等各项信息一致,如果考生申办本科毕业证姓名与专科毕业证上的任何一项信息不符,一律不予办证,作退档处理。

除此情况外,考生若需要更改姓名,原则上是不予更改。

1、 身份证与成绩总库内姓名不一致,属更名换姓的情况,原则上不予更改。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,除需持身份证、户口薄原件,以及当地公安部门(派出所)出示的证明外,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或换姓的公证书原件。先由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,再由市、州及主考学校自考办提出更名报告,到省自考办考籍科办理,经经办人赵晶晶审核无误后,报科长复审,分管主任签批后才能更改。

2、考生报名注册时姓名输入有误,需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,再由档案所在地的市、州自考办提出更名报告,主考学校提交的报告不仅需要自考办的公章,还需要加盖继续教育学院的公章,并持毕业考生的身份证、户口薄原件,到省自考办考籍科办理,经经办人武文翔审核无误后,报科长复审,分管主任签批后才能更改。

3、考生需改回与专科毕业证姓名一致的姓名时,需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,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要体现出曾用名专科姓名),再由档案所在地的市、州自考办提出更名报告,到省自考办考籍科办理,经赵晶晶审核无误后,报科长签批后才能更改。

■ 办理毕业证时,考生的准考证原件、免、转考单一定要放入考生的档案袋中。如果准考证丢失,由各自考办为考生出具贴有相片的准考证遗失证明,或在考务系统里打印准考证,加盖自考办公章;如果手工签审的免考单遗失,一律作退档处理。

■ 申请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,须通过了网上办理本科毕业资格认定,否则,一律视为不够毕业资格,作退档处理。